河北解除水泥等高耗能企業懲罰性電價
[日期:2011-07-06] 來源:行業新聞 閱讀:0 次
6月底,河北省43家超限額標準用能企業(工序)通過整改,其能耗達到省限額標準。河北省自去年11月1日起,停止對崇利制鋼有限公司、邯鋼集團邯寶鋼鐵有限公司等8家相關產品或工序征收懲罰性電價;從今年1月1日起,停止對河北鳳達水泥有限公司、井陘縣莊子頭利民洗煤廠等29家企業相關產品或工序征收懲罰性電價;從今年4月1日起,停止對保定鑫海紡織有限公司、來源縣奧宇鋼鐵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相關產品或工序征收懲罰性電價。自去年7月1日起,取消河北大唐國際遷安熱電廠懲罰性電價。對遷安津唐球磨鑄管有限公司,在有關部門確定其能耗限額標準之前,從今年4月1日起暫停征收懲罰性電價。
據悉,自去年7月1日起,河北省對超能耗(電耗)限額標準用能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政策。當時,全省共有99家超限額標準用能企業被納入實施范圍,唐山超能耗企業全省占最多。記者了解到,此次停止部分原超耗能企業的懲罰性電價,絕大部分是由于有的企業能耗達到省限額標準,有高耗能企業已經關停,另外也有高耗能機拆除的情況。
并不是所有高耗能企業都已恢復正常電價。據悉,今年河北省還停止征收了唐山春興特種鋼有限公司燒結工序、唐山興業工貿集團有限公司燒結工序和高爐工序、唐山眾業不銹鋼有限公司高爐工序、唐山新寶泰鋼鐵有限公司燒結工序和高爐工序懲罰性電價,同時,繼續對上述4家企業轉爐工序征收懲罰性電價。對唐山市春興特種鋼有限公司、唐山眾業不銹鋼有限公司分別按其轉爐工序占全廠用電量比例的3.02%和5.59%征收。
與此同時,河北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,目前河北省各類電價都是按照相關政策執行,并要求各地也不得超越價格管理權限,擅自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,也不得擅自降低或變相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和電力用戶用電價格。